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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动态
关于开展丹东市2023年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9 15: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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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人才办、科协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丹东市委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丹委发〔2022〕15号)和《关于印发<丹东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丹科协发〔2023〕1号)要求,市委人才办与市科协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市自然科学领域内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2026年3月1日前在职,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研发计划等,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具体参见《丹东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三、评选名额

2023年我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人数为80人左右。评选学科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和汽车零部件、仪器仪表、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新材料、满族医药等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倾斜。其中,中青年科技工作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少于30%。每个学科原则上评选1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科协组织实施,推荐要求及评选程序参见《丹东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五、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做好资格审核,确保人选质量,2023年2月20日前按照《丹东市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将《丹东市2023年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1)、《丹东市2023年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近三年以来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推荐报告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至市科协。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丹东市科协网站下载,网址:www.ddkexie.com

联系人:关雁天

联系电话:2126352   15941568015


中共丹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东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丹东市2023年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doc

                    2、丹东市2023年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doc